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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32025年3月30日 公司管理层在合肥接待泰国新技术交流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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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32025年3月28日 公司管理层陪同北京客人前往亳州调研中药交易和药食同源及传统非遗文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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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32025年3月27日 公司管理层在合肥接待巴拿马项目考察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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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32025年3月20至21日 公司管理层前往广州、深圳考察大健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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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32025年3月14日 公司管理层在合肥接待了广州大健康医疗团队来合肥共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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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日前正式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与现行规定相比,《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并首次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等纳入责任主体范围。
《办法》规定,大额交易报告标准为:一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额现金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二是非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三是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跨境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对于调整的原因,央行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首先,加强现金管理是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内容。国际上现金领域的反洗钱监管标准大都比较严格,比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起点均为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而监管部门为打击特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据法律授权还可以进一步下调现金交易报告标准。其次,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普及、发展和创新便利了非现金交易,居民的现金使用偏好正逐步发生转变,正常的支付需求通过非现金支付工具可以得到更加快捷、安全的满足,这为强化现金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最后,我国反腐败、税收、国际收支等领域的形势发展也要求加强现金管理,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败、偷逃税、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风险。